記者手記: 為了孩子 請善待我們的校車
  1月1日起實施的新交規(guī),對不避讓校車做出明確規(guī)定。遇校車停靠上下學生時,如果社會車輛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將被處200元罰款,記6分。
  在美國,校車是除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以外,街道上少數享有額外特權的車輛之一。美國大多數州都有立法,要求其它的車輛在有兒童上下校車時,必須兩個方向都停下來等小孩子上下車結束之后才能行駛。違反此法規(guī)的駕車人常常被處以巨額罰款,甚至判以重刑。
  上述兩方面的規(guī)定僅限于校車?可舷聦W生時,然而對于行駛中社會車輛搶道的問題,沒有給予明確的規(guī)定。這個問題屬于社會公德問題,需要依靠司機們的道德規(guī)范來自我約束。
  “校車在不少市民眼中還是一個新事物。盡管已頒布實施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然而大多數市民還沒有避讓校車的意識。”濟寧市公安局市中區(qū)分局局長喬培戰(zhàn)說,城區(qū)學校配置校車或許是一個趨勢。除了加強維護交通秩序,還要呼吁社會車輛的司機多點社會公德意識,增強主動避讓校車的意識。(記者 汪瀧 馬輝 張曉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