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后,記者見到了另一位被告—ZHANG先生。現年35歲的他身高170左右,微胖,戴眼鏡。他站在重罪法庭特有的隔離玻璃間內,表情嚴肅,旁邊有兩名警察負責看守。
原告YU女士、SUN先生夫婦的年齡大約50歲上下。據SUN先生稱自己曾在德國讀博士,慘案發(fā)生在他在德國答辯期間。據SUN先生稱,發(fā)生此案后,YU女士的精神受到刺激而不正常。
租房糾紛致慘案
此案的緣由起于租房糾紛。2009年6月死者的女兒YU女士經人介紹與法國房東克勞德簽署了案發(fā)地點所在的獨立房屋的租賃合同。YU女士租住樓上的兩個房間,由于廚房、廁所都在底層,房東答應入住后一個月之內安裝單獨使用的廚用爐灶和洗碗機等廚房設備。YU女士租住3個月后,房東仍未按照合同安裝好廚房里的設備,此后問題一直未解決。
2009年10月29日晚22點左右, YU女士及其母親和女兒被被告ZHANG先生拳打腳踢,三人頭部和身體多處遭到擊傷。YU女士與女兒奪路逃出家中,老人遭到毆打致死。
案發(fā)后,被告ZHAO女士曾被關押3個月,隨后取保候審,ZHANG先生被捕后一直被警方羈押至今。(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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