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shù)議員認為,這個法律將使有效的反腐斗爭制度化、常態(tài)化。不過也有法律人士認為,此法也有空子可鉆,還待進一步完善。如進行資產(chǎn)隱匿或是轉移,通過建立離岸公司,收益人即產(chǎn)權所有人將很難界定,又或是建立經(jīng)營管理的信托公司,這在西方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方式,因為信托公司一般不會把最后的收益人資料暴露出來。此外,成年子女和孫子及其他親屬在禁止人群的范疇之外,可以將國外資金項目轉移到他們名下。還有一種方式是假離婚。將國外金融資產(chǎn)劃到夫妻另一方名下,則可不受新法的約束。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立法者深諳其奧妙,已有議員將自己在國外的金融資產(chǎn)轉到自己的親屬名下,或將海外資產(chǎn)轉到已離婚的夫妻另一方。
不過,俄羅斯仍希望借助此法的實施,表明當前進行的反腐斗爭絕不是公關手段,而是國家意志行為。腐敗如同“鐵銹”,侵蝕掉國家地位和公序良俗,敗壞了政府的公信力,危及國家安全”。當然,反腐將是一場持久戰(zhàn)。
http://news.sohu.com/20130827/n385140092.shtmlnews.sohu.comfalse法制日報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827/Articel09001GN.htmreport24448月19日,被稱為俄羅斯最為嚴厲的反腐新法正式實施。該法涉及范圍廣泛,嚴禁官員擁有國外銀行存款。為此,俄羅斯提出了為期三個月的調(diào)整期,要求有關人員在此期限內(nèi)關閉 (責任編輯:徐志文) 原標題:俄嚴禁官員國外銀行存款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