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升邊防港船管理服務水平
23、提供船舶預約報結關、船舶信息查詢服務。
具體內容:實行遠洋作業(yè)船舶進出港報關查驗提前預約辦理。為買賣、租賃船舶的群眾提供船舶信息查詢服務。通過公安邊防"心連心"短信平臺,向漁民群眾提供便民服務信息。(2013年9月起已實行)
十、改進消防安全管理服務
24、下放消防審核驗收權限。
具體內容:將八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權限下放至各區(qū)(市)消防大隊,方便群眾辦理。(2013年8月起已實行)
25、縮短消防許可時限。
具體內容: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符合法定條件的,可與驗收合并申報。申報材料齊全的建設工程消防審批和備案抽查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14個工作日。(2013年8月起已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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