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現(xiàn)有朝鮮人“慰安婦”。檔案中有6件涉及朝鮮人“慰安婦”。如蕪湖的109名“慰安婦”中有朝鮮人36人,黑河某軍隊“慰安所”的20名“慰安婦”全部是朝鮮人。東寧憲兵隊《思想半月報(十月前期)》,記載了昭和十七年(1942年)10月在密山縣興凱軍隊“慰安所”,一日本婦女竊取朝鮮人“慰安婦”手表,并毆打其致傷。
日軍強征“慰安婦”證據(jù)確鑿。日本1938年制定了“國家總動員法”,規(guī)定日本政府在國家發(fā)生戰(zhàn)爭時,可以依法征用國民服務國家。朝鮮當時是日本的殖民地,日軍即根據(jù)“國家總動員法”強征朝鮮婦女充當“慰安婦”。北安地方檢閱部《郵檢月報》記載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駐偽滿洲國黑河日本軍人武田武二郎寫給日本秋田市大町四村上英子雄的信件摘抄,信中提到黑河陸軍官舍一角開設“慰安所”的情況:“慰安婦”全是朝鮮人,受“國家總動員法”約束來到這里。這些內容在以往發(fā)現(xiàn)的檔案中鮮見記載。1938年2月28日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于南京憲兵隊轄區(qū)治安恢復狀況調查的報告(通牒)》中記載,丹陽地區(qū)2月中旬因“慰安婦”人數(shù)不夠,要在當?shù)卣心肌拔堪矉D”。當時,丹陽人口大部分是返鄉(xiāng)的難民,在這種情況下招募“慰安婦”,強征的手段昭然若揭。
2.“特別移送”檔案成為731部隊進行活體試驗的直接證據(jù)!疤貏e移送”是提供731部隊活體試驗“馬路大”的專用暗語。1938年1月26日,關東憲兵隊司令部發(fā)布了《關于特別移送的通牒》(關憲警第58號),其內容為:憲兵對逮捕的犯人,可在審訊后不經法律程序直接移送到哈爾濱的憲兵隊,這樣的移送在通牒中被稱為“特別移送”。當時的關東憲兵隊司令部警務部長齋藤美夫證實:所謂“特別移送”,就是把犯人“押送到石井四郎的細菌部隊”。吉林省檔案館發(fā)現(xiàn)“特別移送”檔案近200件,記載與“特別移送”有關的共計277人。此次公布的檔案中有4件,主要記載和反映了延吉憲兵隊、新京憲兵隊、孫吳憲兵隊向731部隊“特別移送”李基洙、李文剛、王國財、姜榮泉4人的內容。日本投降前,731部隊幾乎銷毀和轉移了所有檔案,至今尚難找到人體試驗受害者的記錄,許多細菌實驗的詳細情況并不為人所知,所以日本右翼勢力借機否認日軍的細菌戰(zhàn)戰(zhàn)爭責任。因此,“特別移送”檔案是侵華日軍進行活體細菌實驗的直接證據(jù),是開展731部隊罪行研究的新線索。
“特別移送”檔案證明了日軍731部隊進行活體試驗。關于“特別移送”“蘇聯(lián)間諜”李文剛、王國財?shù)纳暾、指令和報告,反映了各地憲兵隊進行“特別移送”的標準程序,即由各地憲兵隊向關東憲兵隊提出申請,關東憲兵隊指令同意,各地憲兵隊“特別移送”完畢后向關東憲兵隊進行報告。據(jù)檔案記載,新京憲兵隊在“特別移送”李文剛、王國財時,從申請到批準到“特別移送”完畢僅僅用了9天時間。被“特別移送”完畢的人員即被判了死刑,成了731部隊活體試驗的犧牲品。
“特別移送”檔案中發(fā)現(xiàn)有唯一逃脫者。孫吳憲兵隊《關于“特別移送”押送途中“蘇聯(lián)間諜”逃跑的報告》中記載了姜榮泉在被“特別移送”到哈爾濱憲兵隊的途中,由于黑河憲兵分隊伍長佐佐木疏忽,成功逃跑,成為目前有檔案記載的在“移送”過程中唯一逃出731部隊魔爪的人。
“特別移送”檔案中發(fā)現(xiàn)有朝鮮人。延吉憲兵隊《關于處置“蘇聯(lián)間諜”李基洙的報告》記載,李基洙為朝鮮人,原籍為朝鮮咸鏡南道新興案郡東興面。這是首次發(fā)現(xiàn)檔案記載的被“特別移送”的朝鮮人。
3.涉及南京大屠殺檔案提供了日軍屠殺罪行新佐證。南京大屠殺是日本軍國主義犯下的嚴重戰(zhàn)爭罪行之一。1937年侵華日軍在南京及附近地區(qū)進行了長達6個星期的大屠殺,我30萬同胞死于這場殺戮。這批檔案涉及南京大屠殺的有6件,包括3件報告、2件《郵政檢閱周報》、1份《大阪每日新聞》,記錄了南京大屠殺后1至2個月內南京、上海及周邊地區(qū)治安恢復狀況和日軍屠殺、強奸的暴行,與之前的國內外史料研究成果相互印證。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