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疑問,記者首先咨詢了對我市公共停車場進行集中管理的濟寧市圣城泊車公司。公司李經理告訴記者,太白樓路南的停車場并不屬于他們的管轄范圍,他們管轄的正規(guī)停車場全部安裝有全市統一的收費標識并會開具發(fā)票,可太白廣場停車場的收費卻十分不規(guī)范,目前其經營資質本身就存在很大疑點。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濟寧市交警支隊。民警告訴記者,去年年底,濟寧市物價局、濟寧市公安局、濟寧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聯合出臺文件,決定自2014年1月15日起,城區(qū)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機動車停車泊位開始統一收費標準。此外,城區(qū)停車場應當統一規(guī)劃,停車泊位統一施劃,城區(qū)所有機動車停車場(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必須在交警支隊申請驗收。各停車場的標識、標線、進出通道、內部設施、安全防范措施、報警裝置、管理制度等必須按照要求規(guī)范設置,驗收合格的予以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截至目前,太白樓廣場停車場至今都沒有申請交警部門驗收。
隨后,記者聯系到濟寧市物價局12358投訴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物價局對城區(qū)停車場的管轄范圍是已經經過交警部門審批的停車場,像太白樓廣場這種沒有經過交警部門驗收的停車場本身就沒有收費資質,其收費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必須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