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濟堂制藥”表示,“宏濟堂阿膠”創(chuàng)立于2008年,與“宏濟堂制藥”無任何歷史淵源,但卻在其出產銷售的阿膠產品上突出使用“宏濟堂”字樣,標注“原宏濟堂阿膠廠”,并在其網站中宣傳其為“中華老字號”和突出“宏濟堂”等一系列行為,侵犯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宏濟堂阿膠”表示,其股東“宏濟堂醫(yī)藥”前身于2000年申請注冊了第1459628號“宏濟堂”商標,其核準在第35類(替他人推銷)服務上使用。
“宏濟堂阿膠”認為,阿膠公司才是“宏濟堂”百年老號的正宗傳人,該公司系“宏濟堂醫(yī)藥”為發(fā)展、弘揚“宏濟堂”百年老字號所恢復的下屬機構,其股東宏濟堂醫(yī)藥廠家對“宏濟堂”百年老字號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因此其對“宏濟堂”的企業(yè)名稱及歷史宣傳等均屬于正當行為,不構成侵權。相反,“宏濟堂制藥”并非“宏濟堂”字號的合法權利人,其原名為濟南中藥廠,1999年后改名為“濟南宏濟堂制藥有限公司”,在1999年更名之前的33年里從未使用“宏濟堂”字號。
現實原因
阿膠價格近年來一路走高“藥中茅臺”引發(fā)利益之爭
業(yè)內人士指出,此次商標爭奪戰(zhàn)的爆發(fā)與有“藥中茅臺”美稱的阿膠市場近年來的迅猛發(fā)展不無關系。
來自華創(chuàng)證券的醫(yī)藥分析師廖萬國稱,國內阿膠需求量年均遞增8%-10%,2015年有望達到300億元。
隨著需求的上漲,阿膠價格一路走高,而且大幅上揚。據不完全統計,從2006年5月至今,阿膠行業(yè)龍頭東阿阿膠已累計漲價14次。2013年,東阿阿膠在年初提價6%之后,7月份再次提價25%,其零售價也由此突破了1000元的大關,漲至1098元。
“藥中茅臺”龐大的利潤空間讓有生產潛力的制藥企業(yè)紛紛加入阿膠生產領域。記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宏濟堂制藥”就宣布將投資10億元復產阿膠。另一方面,“宏濟堂醫(yī)藥”也稱,其自2008年以來一直進行阿膠產品生產,經過大量廣告投入和市場銷售,其阿膠產品已占有較大市場并取得較高的市場聲譽和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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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膠產業(yè)兩大龍頭企業(yè)都和宏濟堂有一定關系
阿膠發(fā)源地就在山東,阿膠產業(yè)的兩大龍頭企業(yè)東阿阿膠、福牌阿膠也和宏濟堂有一定“親緣關系”.由于歷史緣由,1968年宏濟堂阿膠廠分到濟南市的平陰縣和聊城市的東阿縣,生產阿膠的裝備從宏濟堂搬到了平陰阿膠廠和東阿阿膠廠,也就是福牌阿膠和東阿阿膠的前身。有著這樣的一層關系,也難怪“宏濟堂制藥”和“宏濟堂醫(yī)藥”均要進軍阿膠市場。
“全國一百多家阿膠生產企業(yè),近半都在山東。”業(yè)內人士指出,作為阿膠發(fā)源地,保護阿膠、發(fā)展阿膠,是山東阿膠企業(yè)應盡的責任。
法院判決
歷史上未形成權利劃分兩個“宏濟堂”善意共存
老字號因其源遠流長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蘊,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然而近年來,圍繞老字號知識產權方面的訴訟不斷增多。究其原因,國內很多老字號在發(fā)展中產生了多個傳人,導致現今很難分清產權。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宏濟堂醫(yī)藥”與“宏濟堂制藥”對于“宏濟堂”的使用在歷史上沒有形成權利劃分;“宏濟堂阿膠”對“宏濟堂”字號的使用是基于其母公司醫(yī)藥集團的歷史傳承與授權,并非惡意攀附他人企業(yè)名稱或商標;對于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商標與老字號之間的權利沖突,應本著善意共存和包容發(fā)展的原則進行處理。本案中,“宏濟堂阿膠”對“宏濟堂”商標、字號的使用是歷史的、也是善意的,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因此判決駁回制藥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