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一年:布什“杰作”
美國自1797年首度開征遺產稅,但遺產稅到了1916年才成為正式固定稅種。自其正式征收以來,繚繞遺產稅的保存與廢除,就產生了一場又一場的風波。對歷次遺產稅的重大調劑,美國國會都會產生分歧,共和黨議員大多支撐取消遺產稅,而民主黨議員則大多持相反態(tài)度。
這次遺產稅的調劑源自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減遺產稅立法。經(jīng)過各方讓步,美國國會在2001年通過了《經(jīng)濟增加與稅收接濟和諧法》。根據(jù)該法,一方面,遺產稅的豁免額逐年增加,從2001年的67.5萬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萬美元。而另一方面,遺產稅稅率逐年下降,從2001年的55%下降到2009年的45%。這一立法還規(guī)定,如果國會在2009年之前沒有通過關于遺產稅調劑的新法案,遺產稅將在2010年暫停征收并于2011年持續(xù)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額將降落為100萬美元,稅率卻上升為55%。
新上臺的奧巴馬政府所代表的民主黨向來反對廢除遺產稅,他們認為這一舉動僅僅使最富有的人獲益,卻就義了巨額的聯(lián)邦稅收。美國國內稅務局的數(shù)據(jù)顯示,遺產稅在2008年發(fā)明了265億美元的稅收。
根據(jù)政治常識,由于擔心激怒選民,在選舉年不會對遺產稅法規(guī)進行修正。加上美國政府債務已超過10萬億美元,恢復征收遺產稅會增加政府收入,因此幾乎沒有人認為遺產稅零稅制會保持很長時間,遺產稅復征是必定,只是起征點和稅率定在什么程度的問題。
“逝世得其時”狂省20億
喬治·斯坦因布雷納絕不是第一位“榮幸”富豪,美國得克薩斯州休斯敦市首富丹·L·鄧肯才是享受這一“遺產免稅優(yōu)惠政策”的第一位富豪。這位77歲的富豪今年3月因腦溢血逝世,留下90億美元巨額遺產。按照美國此前履行多年的遺產稅法,其遺產除去留給遺孀的免稅部分,將被征收45%、即起碼20億美元重稅。這意味著,鄧肯只“晚逝世”3個月,就為其繼承人“狂省”了20億美元。
早逝世13小時“喪失”300萬
也有富豪未能熬到2010年新政出臺就撒手人寰,從而無法享受“免稅新政”。87歲的弗雷茲·洛曼是紐約曼哈頓的房地產大亨,2009年12月31日上午11時,他因久病不治逝世,留下了1000萬美元的遺產。
讓洛曼的繼承人萊斯利愁悶的是,由于“遺產免稅優(yōu)惠政策”在2009年12月31日24時之后才生效,所以洛曼走早了一步,萊斯利錯失了免繳遺產稅的機會,令他必須繳納300萬美元的遺產稅。
紐約老太太撐到元旦斷氣
有美國媒體稱,紐約一名老太太身患重病底本挨不過去年11月,但她的家人借助各種儀器設備、藥劑延伸她的生命。老太太直到今年1月1日才咽氣,從而免去了應向政府繳的巨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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