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婷婷
《第一財經日報》今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由央行牽頭,多部委參與的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完成了試點評估,目前有關經驗、教訓和建議的相干報告已上報國務院,但尚未獲得最終批復。
我國資產證券化試點已進行5年,2005年由央行和銀監(jiān)會聯合發(fā)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措施》,建行、國開行、浦發(fā)、工行等機構陸續(xù)發(fā)行了部分證券化產品。
而金融危機的爆發(fā),使我國資產證券化的腳步明顯減速,且目前國內銀行業(yè)流動性廣泛吃緊,使得加快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呼聲再度高漲。
上述知情人士稱,對于資產證券化的未來,目前形成三種聲音:一派認為,對于金融危機的爆發(fā),資產證券化要承擔較大義務,因此需審慎開展試點工作;另一派認為,資產證券化是必定要走的道路,目前各方面條件已成熟,符合條件的機構就可以運作資產證券化;第三派則認為,前兩種選擇都沒有法律根據,應當先完成立法,再來討論資產證券化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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