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鄭州市規(guī)劃局有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該市64歲退休礦工陳新年所挖地下標間確系非法建筑,但該局將調查相關情況后,妥善解決,不會動用強制手段進行填埋。
鄭州市中原區(qū)廉租房辦公室工作人員也到陳新年家中了解情況,表示陳新年家的條件符合廉租房政策,只需社區(qū)出具證明即可申請,其他程序簡化辦理。相關手續(xù)辦結后,陳新年還可享受貨幣補償。此外,工作人員還對棚戶區(qū)進行了挨戶調查。
一家四口人,住房面積卻僅15平方米,買不起房也從未想過買房的鄭州64歲退休礦工陳新年,四年前開始在自家所住棚戶區(qū)院內挖房,最終挖出10平方米的地下標間。
陳新年說,其實地下標間住起來并不舒服,只因實在買不起房子,居住條件又太差,才想出這個辦法。
與陳新年一樣,棚戶區(qū)居民多是一家三口或四口擠在兩米高、面積十多平方米的石棉瓦房內。他們家庭月收入大多在2000元以下。
記者注意到,就在9月1日媒體首次報道地下挖房事件當天,《鄭州市公共租賃房暫行管理辦法》出臺,主要目標是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yè)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
依據該辦法,今年,該市將首先在來鄭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產業(yè)集聚區(qū)、勞動密集型企業(yè)進行試點建設,確保完成48.4萬平方米公租房建設目標,于2011年接受群眾申請,在屬地化管理的基礎上實行分類輪候制度,租賃期限為3年,租賃價格按市場租金的7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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