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前幾天都在報道華遠兩塊地高價投標,目前中標成果已經(jīng)頒布,華遠一個也沒中標,這大約也是在我預感之中的事。
許多外行人并不知道標書的實際情況,大多數(shù)媒體也不想深入懂得,而僅憑表面現(xiàn)象來評論,引發(fā)了不利于市場的各種爭辯。
政府似乎并不想頒布評標的內情,又在進步財政收入和防止呈現(xiàn)天價地之間兩難,于是就讓市場和百姓永遠也弄不明白其中原委了。
這兩個華遠出了高價的地都已含有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因此標書中政府明白規(guī)定:評標中是否承擔或開發(fā)過保障性住房是評標的重要條件之一,占領必定比例的分數(shù)及必定比例的印象分數(shù)。這就等于為這兩塊地的招標設置了一道硬性門檻,沒有承擔或建設過保障性住房的企業(yè)或者被擋在大門之外,或者你必須用其他條件的分數(shù)來補充這些你必定會丟掉的分數(shù),否則你就無法在評標中獲勝并中標。
而如果沒有第一次的中標、沒有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格,那么這個企業(yè)就會永遠在商品房中帶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投標中被擋在門檻之外,或者說永遠都處于評標中的劣勢地位。
于是華遠為取得今后能不被擋在競標資格劣勢地位門外,決定用幾個億的高價購置一張進入商品房小區(qū)中帶有配建保障性住房資格的門票,先用一次性的價格喪失換取第一次建設保障性住房的經(jīng)歷,以便為今后的投標打下一個公平競爭的基礎。這就是華遠用高價投標的原因。
華遠盼望用價格的滿分來補充由于門檻不合理設定而必定喪失的分數(shù),盼望用價格的優(yōu)勢打動評標者的感恩之心,以便積極投入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之中。遺憾的是這張門票太貴了,幾個億都未能為一個是4000平方米的保障房,另一個是8萬平方米的保障房的障礙換來信任。
沒干過保障房的企業(yè)就建不了保障房嗎?那么歷史上所有開發(fā)商都配建安居、康居類保障房的經(jīng)歷不算嗎?什么時候政府出臺過正式文件請求開發(fā)商還必須取得一個建保障住房的資格審定嗎?保障性住房的質量與設計標準會比商品房的請求更高或是技巧標準更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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