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每月20元至30元,北京上周首次頒布的公租房租金程度讓一些網友感到心寒。有人盤算,這樣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3日,多家媒體刊登官方表態(tài)稱,公租房的成本租金盤算合理。此番詳解引起更多網友對公租房成本租金定價機制的質疑。
高昂租價將成買房驅動力
這場對于公租房的爭議因價格而起。網友胖子大俠念聰表現,公租房價格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也決定著這項保民生的好政策能否貫徹落實好!
某網博主路人甲不解,公租房既然都建了,為何還要設置如此高的價格門檻?包含公租房在內的保障房建設的目標是解決艱苦家庭的住房問題。
路人甲例舉道,在全國率先開建公租房的重慶,成本租金基礎把持在市場價的60%以內;香港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qū)市場價的25%。
另一某網博主陳建明則直白地諷刺道,公租房租金高企成了老百姓買房的驅動力。以這樣的價格租賃公租房,并沒有享受到更多的實惠,與其這樣,還不如買房!
定價應首先考慮百姓蒙受才能
某媒體刊登了北京公租房租金價格的盤算公式:公租房建設成本=拆遷費用(3000至4000元/㎡)+建筑費用(3000至4000元/㎡)=6000至8000元/㎡
成本租金=貸款利率×建設成本+管理成本A =3.6‰×(6000至8000元)+A =(21.6至28.8元)+A (A > 0)
公式顯示,租金包含利息和管理費用兩個部分。在大多數網民看來,保障房的定價首先應當考慮的是百姓的蒙受才能,而不能以成本、盈利為定價根據,否則就會背離保障房建設的初衷。
網友胖子大俠念聰指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今年6月聯合發(fā)布的《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領導看法》明白請求各地的公租房價格要考慮住房市場租金程度和供給對象的支付才能等因素合理斷定。這應當是各地斷定公租房價格應當根據的基礎政策精力。
建立租金與市民收入聯動機制
荊楚網刊載作者吳睿鶇文章建議,在公租房定價標準上,應架構一種機制———不妨與市民收入建立聯動機制。即規(guī)定市民家庭年收入與公租房年租金有必定倍數,如果一旦超過這個倍數,租金標準才干隨之調劑。畢竟根據什么倍數標準,國家要組織專家學者進行考核測算,并組織由夾心層為主的聽證會,最后再頒布實行。
吳睿鶇認為,這種與市民收入聯動的定價機制有兩大利益:
一、有利于保障公租房定價的公平與公平。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很多個重點城市的房屋租賃價格在持續(xù)上漲。如果公租房房租定價機制以市場價為基準,弱勢群體的生活成本會受到影響,更重要的是,有損公租房定價機制的公溫和公平。
二、能夠對其及時地、科學地進行調劑,F行公租房定價機制履行年度動態(tài)管理,相對公平,但調劑定價時須履行不少程序,勢必影響履行效率。如果形成聯動機制后,處所政府就能省掉繁文縟節(jié),直接頒布紅頭文件履行,讓夾心階層直接收益。 (記者 張小潔 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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