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書店”并不算新鮮詞兒,在網上買書買碟也是當下不少人的消費選擇。但從9月30日起,也許您常逛的一些網絡小店將不見蹤影。如果您也有開一家網絡書店的打算,9月30日之后的開店手續(xù)中還得多一項必備證書:《出版物經營許可證》,F(xiàn)在,距離最后期限還剩下不到10天,記者昨天通過采訪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賣家已然“持證上崗”。專家對新規(guī)定表示肯定,并建議采用“分類管理”以保護“小賣家”。
10天后無證賣書將被取締
目前,我國的網絡出版物銷售終端基本可以分兩大類,一類是像卓越網、當當網、蔚藍書店等,以販賣書籍、音像制品為主的大型網店;一類則是以淘寶網為代表的C2C(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綜合交易平臺,許多商家或個人賣家聚集其上。
兩類平臺的發(fā)展都可謂蒸蒸日上。但2009年,淘寶網發(fā)生了多起因賣家賣盜版書而招惹官司的事件,引起了新聞出版總署的關注。去年年底,總署責令淘寶網打擊網絡盜版,規(guī)范平臺上的網絡出版物賣家。今年8月,總署又下發(fā)《關于促進出版物網絡發(fā)行健康發(fā)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劍指”網絡書店,明確規(guī)定在網上售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必須事先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通知還給出了“最后期限”: 9月30日后,還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而仍通過網絡發(fā)行出版物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依法取締。
此外,按照通知規(guī)定,從事出版物網絡發(fā)行的關鍵條件簡而言之就是:零售賣家必須有固定經營場所;批發(fā)賣家除了場所面積不得小于50平方米之外,注冊資本也不得低于200萬元;有總發(fā)行權的網絡賣家要求則更高。
淘寶網強制書店上傳許可證
“卓越以售書起家,相關的各類許可證我們早就備齊了。”卓越網公關經理張小掖告訴記者。她也透露,像卓越網這樣資歷久、資金雄厚的大型網店,都有“雙證”。
而擁有上萬家網絡書店,也是國內中小型網絡書店聚集度最高的淘寶網,也早已“未雨綢繆”。去年年底,淘寶網通過內部系統(tǒng)向賣家發(fā)布了“書籍賣家準入規(guī)則”,要求所有書籍類賣家在今年2月底前上傳《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相關信息,超過這一時間限制的賣家將無法在“書籍/雜志/報紙類目”下發(fā)布商品,現(xiàn)有的店鋪也將被強行關閉。“現(xiàn)在所有在淘寶網上從事圖書零售、批發(fā)的賣家都是上傳了許可證,并且通過我們審核的。”淘寶網相關工作人員馬春茂肯定地說。記者在親身試驗時也發(fā)現(xiàn),在“書籍/雜志/報紙類目”下發(fā)布商品,系統(tǒng)會強制要求賣家提供許可證,如果沒有,則無法進行下一步操作。
考慮到部分用戶還有賣閑置二手書的需要,淘寶網也對此作了特別規(guī)范:用戶不用上傳許可證就可以直接掛賣二手書,但一個網店內的二手書最多只能掛50本,“沒法走量,這就杜絕了不良商家通過二手書途徑大量售賣的可能。”馬春茂解釋。
記者昨天還發(fā)現(xiàn),與書籍規(guī)則類似,淘寶網又發(fā)布了“音像賣家準入公告”,要求相關賣家在10月31日前上傳《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或代購憑證。轉讓二手音像制品的賣家也只準在店內掛50件商品,每種音像制品下的商品不得超過1件。
分類管理保護特色個性賣家
“支持支持,這樣在淘寶買音像制品更放心了。”在淘寶網的“音像賣家準入公告”后,記者看到了這樣的回帖。對于大多數(shù)買家高舉贊成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出版人》雜志原總編輯翁昌壽給出了解釋:“新規(guī)定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市場秩序,遏制了盜版,使消費者的權益獲得了保障。”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資深網絡買手”表達了自己的顧慮:“我常上的小店都比較冷門,感覺他們拿到許可證的可能性不大,但關了也太可惜了,以后偏門的書該到哪兒去買呢?”
在大大小小的賣家眼里,對新規(guī)則看法也不同。有人認為這能平衡競爭,“不然開實體店的又要場地又要人工,也太虧了”;有人則覺得這是在擠壓小賣家的生存空間,“小本生意才來開網店的,哪有錢辦證啊”、“這么做只能便宜大店,餓死小店”。
對此,淘寶網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很無奈:“我們只是按國家規(guī)定辦事,畢竟合法經營大過一切。”翁昌壽則認為這種對網上網下“一視同仁”的規(guī)定有助于讓大家站在一個公平的競爭起點,“不能因為你店小,就可以要求沒有證,這從市場、法理上都說不過去”。但他也建議相關部門最好能“分類管理”,面對特色小店和個性小店,適當放寬準入條件,不要一刀切,以促進文化多元化:“我們能否根據(jù)網店的不同規(guī)模、銷售量等,給出不同的門檻規(guī)范呢?或者簡化審批程序,給出一些‘短效’許可證,容許一些資本‘試水’,這對小店的積極性也是一種保護。”
(本文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實習記者 王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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