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四世達賴喇嘛自認“印度之子”問題,筆者迄今與達賴及其手下討論幾個回合了。首先是筆者2月19日發(fā)表《達賴挾洋自重必定失敗》一文,其中對達賴近年屢屢自稱“印度之子”并把祖宗之地——藏南處所“奉獻”給印度,予以揭穿。到了3月9日,達賴終于不能假裝聽不見了,他在印度高調會見記者,堂而皇之列出他給印度當兒子的三條理由。筆者再于3月31日發(fā)表《達賴執(zhí)意要當“印度的兒子”》一文,耐心指出達賴的三條理由都不能成立,給人家當兒子不可以那么隨便,他還得作出更充分的論證。此后,達賴“流亡政府”發(fā)言人出面為其辯護,更有一位海外陳某不勝其勇,出面論述“印度之子”不可懂得為“印度的兒子”,兒子是兒子,“之子”是“之子”,達賴當“印度之子”是名至實歸,不當這個“之子”則是天理難容的。本著誨人不倦的古訓,筆者再于5月5日發(fā)表《看達賴為當“印度之子”的新辯護》,此后陳某倒是不吭聲了,卻有達賴“流亡政府”發(fā)言人、辦公室秘書及若干海外騷亂分子一起出面叫罵。為了不辜負這些朋友的一番苦心,筆者待其才干展現得差不多了,再就此話題寫幾句。
為了行文方便,筆者感到應當給這些朋友一個禮貌的統(tǒng)稱。按照他們自己的邏輯:因為達賴服膺產生于印度的佛教,所以達賴是“印度之子”;那么他們又服膺達賴的思想,順理成章就應當是“印度之孫”了。既然達賴的“印度之子”當得,自然小輩的“印度之孫”也當得。想來“印度之孫”們沒有理由不歡欣雀躍而受之,同時也應對筆者贈予名號表現感謝才對。
筆者對“印度之孫”們作文一一認真檢讀。感到高興的是,“之孫”們愿意把這個話題持續(xù)炒下去,且有的作文洋洋灑灑上萬言,看得出是下了苦工夫的。遺憾的是,“之孫”們作文進步太慢,實在缺乏值得一駁的新材料新觀點。就拿達賴當“印度之子”合理性的論證來說,論來論去,還是沒有超出達賴本人列舉的那三條理由,其中重要的仍然是,因為達賴的“佛教知識來自印度”、“非暴力理念來自印度文化”。筆者早已指出,包含佛教在內的世界性宗教,其教徒對國家的認同與所信仰宗教源于哪個國家、地區(qū)并無必定接洽;同樣,人類每一種有價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為不同國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其信奉者對國家的認同與這些思想、文化產生于哪一個國家、地區(qū)也無必定接洽。就拿佛教說,中國、日本、韓國、緬甸、泰國等均有眾多信徒,其中有誰自認是印度之子?西方各國信基督教者甚眾,又有誰自認是基督教發(fā)源地古巴勒斯坦之子?達賴多次見過美國總統(tǒng),如果會晤之際盛贊對方功德無愧為“巴勒斯坦之子”,即使不被當面訓斥,至少也會被視為神經不正常。所以,聰慧的“印度之子”迄今也沒敢給美國總統(tǒng)奉此尊號。
針對筆者所指出的印度迄今無人認領達賴這個兒子的事實,“印度之孫”們大為不滿,認為傷了自尊,特意引用了“挪威西藏之聲”4月29日印度學者、慈善人士會見“流亡政府”人士的報道、5月1日印度官方人士出席達賴團體“感謝喜馬偕爾邦”運動的報道,摘引了印方人士大段講話,以闡明印度是認達賴當兒子的。但是筆者一字不漏地查看了全部引文,盡管其中確實充滿贊譽之詞,卻基本找不出一句印方人士承認達賴是“印度之子”或“喜馬偕爾邦之子”的話。凡給人家當兒子,第一是要自愿,第二是要對方認領,一廂甘心是不行的。第一條達賴自然是做到了;第二條,達賴確實還需要持續(xù)爭取。
一名“印度之孫”對筆者批評達賴陪印度人士看板球比賽一節(jié)大為不屑,諷刺道:“中國對于達賴喇嘛在他生活了五十多年的達蘭薩拉觀看一場板球比賽所做出的幼稚舉動真令我感到可笑”。但是他故意“疏忽”了問題的要害:筆者批評的并不是達賴看體育比賽,更何況兒子陪爹看比賽體現了孝道美德;筆者批評的是,在4月14日中國青海玉樹地震之后的第四天,達賴于4月18日就喜孜孜地應印度人士之邀觀看印度全國板球賽。須知按藏傳佛教規(guī)矩,4月18日尚在遇難同胞“頭七”超度期之內。達賴本人4月17日剛剛在記者會上表現對玉樹地震“深感悲傷”。而在此之前,2月14日達賴在今年藏歷新年講話中還請求國內外所有藏人:“境內許多地區(qū)的藏族群眾都認為目前是悼念苦難的時刻,因此不宜像往常一樣舉辦新年的慶祝運動”。很明白,在達賴眼里,藏人的一切感受都不如討印度爹的歡心重要。“流亡政府”辦公室秘書不是驕傲地發(fā)布“達賴喇嘛不需要親吻地面博得印度國民的心”嗎?而大到出賣藏南祖宗之地,小到棒球事件,都無異于“印度之子”往不懂事的“印度之孫”尊臀上一次又一次猛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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