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兩男子為了索要賭債,糾集多人把劉某非法拘禁13天。
許某與劉某兩人系“賭友”,劉某因賭博欠了許某不少的賭債,許某多次索要,劉某均以沒錢為由拒絕。氣急敗壞的許某遂糾集剛剛刑滿釋放人員石某等人,把劉某非法拘禁在賓館、酒店和許某家中,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13天。4月23日,許某指使石某等人帶著劉某回其單位借錢,被公安偵查人員當場抓獲,根據石某等人的供述,警方隨即把幕后指使的許某抓獲。
法院—審后認為,許某糾集石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石某因刑釋釋放不到—年,系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石某有期徒刑兩年,許某有期徒刑—年零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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