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宋寧華) 閘北區(qū)原教育局副局長王一鵬涉嫌受賄案二審9月10日在上海市二中院開庭審理,王一鵬當庭否認受賄。該案證人即行賄人參加庭審,但對行賄過程多個細節(jié)表示“記不清”。
此前,閘北法院一審此案,王一鵬被控受賄50萬元,被判12年。但王一鵬不服判決,上訴到市二中院。庭審時,王一鵬在回答控方和法官提問時,堅決表示自己沒有受賄。莊某是該案的行賄人同時也是證人,她是通過音頻參與庭審的。根據(jù)她的證言,2005年,她為了答謝時任閘北區(qū)教育局局長黃孟源、副局長王一鵬售賣地塊之事,各向他們行賄50萬元。
由于莊某是王一鵬案的唯一證人,也是行賄人,莊某和王一鵬在法庭上質證。王一鵬表示,該地塊簽約時在2004年,自己也并非是簽約的決定者。莊某如果是為了“答謝”他,為何要在1年多后拿50萬現(xiàn)金來“答謝”已經(jīng)退居二線的他?同時,從檢察機關查證的情況看,也沒有發(fā)現(xiàn)自己和家人賬戶中有50萬現(xiàn)金的不正常出入情況。莊某則表示自己許多細節(jié)都記不清了。
檢察機關表示,對王一鵬辯護人提供的銀行賬戶明細的合法性表示質疑,因為刑事案件沒有調查令。
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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