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訊 (記者 李媛)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通報9月21日“浙江高院副院長童兆洪自縊身亡事件”,并全文公布童兆洪留下的遺書。
浙江高院在此次通報中稱“童兆洪同志生前因身體不適已休假數周”,他于1997年曾患抑郁癥,經治療后漸趨穩(wěn)定。今年7月,醫(yī)生診斷其患有抑郁癥伴隨焦慮,建議住院治療,但未被童兆洪采納。
事發(fā)當日其在辦公桌上給齊奇院長留的遺書如下:
“齊院長:
我得抑郁癥數月,實在不堪忍受,難受至極,失去信心,特別是不能工作了,真遺憾添亂了,謝謝您的關心。
我妻子和兒子都是很好很好的好人,我的行為使他們不幸,希在可能情況下予以幫助。
我騙妻子到外散步走出來,我想工作我真想去辦公室辦公。
希望大家都要保重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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