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p0806號警車車頭、車門及擋風玻璃在車禍中被撞損。
魯p0806號警車側面
華聲在線10月27日訊 (記者 魯紅) 近日,一個題為《山東聊城鄭家鎮(zhèn)派出所用警車撞死小偷?》華聲等論壇熱傳。貼文稱,10月6日,山東聊城鄭家鎮(zhèn)溫集村附近發(fā)生一起車禍,當事人常某當場死亡。事后,鎮(zhèn)派出所告知死者家屬,死者涉嫌盜竊摩托車,派出所接警后開著魯p0806號警車追趕,死者在逃逸的過程中自己撞到樹上撞死了。
家屬對警方所說的“撞樹死亡”提出質疑:若是死者自己撞樹身亡,為何警車也撞爛了?摩托車又怎么可能將現(xiàn)場一棵直徑達15公分的大樹攔腰撞斷并連根拔起?為何公路上沒有剎車痕跡,警車徑直竄入麥田近30米?
因對警方說法不滿,死者妻子曾領著三個孩子去聊城市東昌府區(qū)公安分局要說法,與公安人員發(fā)生摩擦。推搡拉扯中,死者的遺像摔在地上,6歲女兒身上的孝衣也被脫下扔出。警方將受害人妻兒鎖進警訊室關押7個小時,并強行奪走手機。有親屬用照相機記錄牌照,工具也被警方沒收。
截止到記者發(fā)稿時止,死者遺體仍自費存放在聊城殯儀館。
爭議:警車撞死,還是“撞樹死”?
記者按貼中線索找到了死者家屬常云華。從侄子出事到現(xiàn)在,常云華已經連續(xù)二十多天沒睡好覺了。
“半個多月過去了,公安局一直躲著我們,只說撞樹死了,但對我們提出的疑問不給任何說法,也不讓我們看摩托車、警車等各種證物”,常云華告訴記者,除了在網上發(fā)帖曝光,家屬們還寫好了材料,準備去上訪。
在爆料帖中,有知情網友回復稱,當時摩托車想掉頭但警車追得太緊,后來,摩托車車毀人亡,警車車頭、擋風玻璃、前車門都撞變形了。
常云華表示,據(jù)目擊村民說,警車先撞了摩托車,后又撞到了樹上,常云華當場死亡,F(xiàn)在事情鬧大了,“就算給錢也沒人愿意站出來作證了”。
據(jù)悉,常之青是家里的獨子,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幼小的三個孩子,還有靠他贍養(yǎng)的殘疾叔父。常云華承認,侄子常之青“以前也有過偷盜行為”,但不管怎樣,“警車也不能把他撞死啊”!
回應:死者撞樹摔地身亡,警方無責任
聊城市東昌府區(qū)公安分局一郭姓負責人表示,該案件已經引起山東省公安廳高度重視,上級已介入調查,不久將舉行聽證會釋疑。死者常之青系盜竊慣犯,被河北省警方網上追逃。當時,常之青騎摩托車逃跑,警車追行在后。摩托車因避讓一輛三輪車而撞樹摔地,追捕的警車隨后也撞在同一輛樹上。常之青死亡,公安機關沒有任何責任。當記者問及是否能聯(lián)系上車禍第三方“三輪車主”時,該負責人表示“找不到了”。
常云華對警方的回應依舊不滿:誰在開車?車速多快?有沒有人證?對此,東昌府區(qū)公安分局負責人表示,當時開車的是一位聯(lián)防隊員,但不便透露其個人姓名。
河北法勝律師事務所劉燕華律師表示,這起糾紛的關鍵在于警車與摩托車是否相撞,警方應對警車、摩托車兩個重要證物予以公開。此外,公安部《警車管理規(guī)定》明確提出,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著制式警服,持有駕駛證和人民警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