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不少人會選擇給自己充電,不過社會上,部分打著培訓旗號的機構,卻是魚龍混雜,有的廣告上說請外教來上課,結果連老外的影子都看不到,有的則是獅子大開口,亂收費。
昨天,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杭州市民辦培訓學校管理辦法》(審議稿)(以下簡稱《辦法》)將給這類培訓機構好好做做筋骨,《辦法》將于正式發(fā)布之后起實施。
這部《辦法》管的,是兩類民辦培訓學校,一種是實施不具有獨立頒發(fā)學歷證書資格的學歷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的專修學校、培訓中心等,即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一種是以職業(yè)技能為主的職業(yè)資格培訓、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即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
它們首先得符合一定的門檻。比如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開辦資金不得少于一百萬元,辦學場所的建筑面積也不少于500平方米,如果是租來的場地,租賃期不能少于3年,校長至少也得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
虛假廣告,是《辦法》的一個重點打擊對象!掇k法》規(guī)定,發(fā)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含糊其辭或夸大其詞,不得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有違背科學原理的表述,不得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不得作欺騙性的誤導宣傳”,而且,廣告的發(fā)布要經審批機關備案,否則不能刊登。
發(fā)布虛假廣告、招生簡章或不履行約定事項,除了要按照《廣告法》等進行處罰外,如果造成學員退學退費,民辦培訓學校得退還收取的全部費用。
培訓要收些什么費用,多少錢,要在學校的收費場所公示,收取學費(或培訓費)、住宿費的期限以及代收代管費用的使用范圍,也要以書面形式給學員看。如果學員因故要求退學退費的,民辦培訓學校也要根據學員的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計算應該收取的費用,多余的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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