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趙陽)沒有貸款記錄,名下無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標準貸公積金。
區(qū)別于商貸按“認房又認貸”的嚴苛標準認定二套房,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二套房的認定有了上述更為人性化的調整。
在去年出臺的系列房地產信貸政策中,對于二套房的認定采取了極為嚴苛的標準,有過貸款記錄或者買過房的,再貸款買房都算作二套房。即使將名下房產出售,只要有過購房記錄,再買都按二套房計。
但在此次住房公積金進行的調整中,如果出具相關材料,證明名下房產已經出售,名下無房且沒有貸款記錄者,再買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標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目前,本市對于市屬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核的新標準已下發(fā),并開始陸續(xù)實施。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在近期出臺相關規(guī)定,對一些具體的執(zhí)行細節(jié)予以明確。
新聞解讀
“不夠人性化”得以修正
對于公積金貸款的二套房認定標準,業(yè)內人士表示,這并不能簡單說是政策“放寬”了,而應該理解為對原有政策的修訂和完善。
去年為了抑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投資行為,國家和地方出臺了系列調控政策,其中信貸政策尤為嚴厲。在嚴格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大形勢下,商業(yè)及公積金貸款在具體的實施細則方面執(zhí)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這被部分購房者認為“不夠人性化”。
此次調整,并未觸及去年出臺的系列調控政策,只是在具體執(zhí)行方面進行了修訂,這也將使得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既不會違背國家及地方的調控政策,也更加有利于滿足購房者的剛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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