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劉德峰傳送網站內容,產生下行流量
發(fā)出下載指令,產生上行流量
運營商
不斷推出的新套餐、多樣的收費方式,讓手機用戶很難算清“流量賬”。
按用戶要求發(fā)回內容傳送用戶指令
網站
售賣內容,并與運營商按比例進行利益分成。
近日,鐘先生被告知,他2月份話費3000多元,其中包括200多元的語音通話費用和2800元的手機上網數據費用。他用能上網的手機剛十幾天。
事實上,像鐘先生一樣,許多手機上網用戶經常會遇到流量暴增的情況,費用大幅增加,但至于上網流量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很多人都弄不明白。
產生流量清單復雜的流量清單。蔡旭超 攝
手機用戶
不明白資費情況,不經意間就會產生巨額流量費用。
下載一首歌可能要幾十元
“新手機才用了十幾天,兒子上網聊聊QQ就能花2800元,怎么這么貴?我有點想不通。”鐘先生說,他的手機卡是2007年辦理的,當時并未辦理任何的上網套餐。
記者從該通信運營商方面了解到,如果辦理了上網套包,手機用戶每個月花5元錢就能使用30M的數據流量。當用戶的上網流量超過30M之后,超出的部分將按照0.01元/KB的價格計算。也就是說,1M(1M=1024KB)的手機數據流量費用將達10.24元。如果按照一首歌3M大小計算的話,下載一首歌的價格將達到30多元。要是下載一部幾十M的電影,可能需要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山東通信管理局市場管理處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手機上網資費屬于市場調節(jié)價,價格由運營商自己制定,然后報國家工信部和國家發(fā)改委備案。
同樣是上網,市民家中所安裝的普通寬帶服務,不管下載多少音樂和電影,每個月的包月費用也就是幾十元。這讓鐘先生不禁產生疑問,“同樣是上網,價格差別怎么這么大?”
山東通信管理局市場管理處負責人表示,手機上網和寬帶上網的不同在于,手機上網所產生的數據資源,要先從互聯網上獲取。互聯網數據經過轉換再發(fā)送至移動通信網絡,最終到達用戶的手機,流程更加復雜。
發(fā)送指令和下載都算流量
同樣未辦理任何上網套餐或套包的濟南市民劉先生,1月份手機上網也花了近100元。
2月28日,劉先生來到位于山大南路上的一家營業(yè)廳,打印出了自己今年1月份的手機使用詳單。約60厘米長的詳單上,記錄著他每一次上網的記錄。從這份詳單上可以看出,他的數據分為上行數據和下行數據,最后得出總的流量數據。據統(tǒng)計,劉先生在1月份用手機上網的時候,產生的下行流量超過了上行流量,共計約11M。
那么這個流量是如何測算出來的?濟南一家通信公司的技術人員向記者解釋,現在使用的手機網絡服務,包括彩信、上網等等,是通過蜂窩式網絡傳輸的。
這位技術人員解釋,運營商為用戶能在手機上實現上網功能,搭建了很多網絡基站。用戶使用手機上網的時候,數據從用戶的手機傳送至網絡基站,再由網絡基站上傳到運營商的服務器中。運營商在接收到用戶的上網請求指令后,把數據再發(fā)送至目標網站,也就是內容提供商。這個過程常被稱為“上行”。在這個過程中,運營商利用后臺的流量計算軟件,得出用戶上網的“上行流量”。
而用戶需要的數據由內容提供商發(fā)送,經由運營商和網絡基站到達用戶的手機上,這個過程被稱為“下行”。這個過程中,運營商計算出手機上網用戶的“下行流量”。上行流量和下行流量的總和,也就是手機用戶在上網的這段時間內產生的總流量。
流量計費錯誤時有發(fā)生
中科院科學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的李強博士在查看自己的話費詳單時,曾發(fā)現自己的上網記錄中,先后有5次出現了在相同時間有2條WAP上網流量記錄的情況,被重復計算了上網流量。
李先生說,他的手機是做不到同時用兩個WAP接入點上網的。而且,他的包月流量還沒用完,就出現了7次扣費記錄;A運營商出現這樣的計費錯誤,讓他懷疑自己的流量數據是不是也被動了手腳。
為了求個明白,李強和同事對手機上網問題做了長時間調查,寫了一份調查報告。李強告訴記者,手機流量數據根據計量軟件產生,但這個流量數據是否準確可信,當前沒有監(jiān)督。而且他曾要求北京某運營商出具計量軟件的檢驗合格證,結果這家運營商提供不出來。
李強告訴記者,在流量統(tǒng)計上,存在著一些陷阱。一是手機軟件偷流量的現象。像iphone這樣的智能手機,它自帶的很多軟件,在開機之后會自動升級或更新偷走流量。另外,運營商方面的設備故障,或是計費錯誤也會給用戶帶來不小的損失。
據李強介紹,隱藏在手機流量背后的,是一條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利益鏈條,運營商跟增值服務提供商和內容提供商之間,都存在著利益的分成關系。
收費花樣多,消費者難弄明白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fā)布互聯網發(fā)展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國手機網民達3.03億,較2009年底增加6930萬人。雖然手機網民數量大,但供他們選擇使用的只有3家通訊網絡運營商。
在這個三巨頭爭霸的戰(zhàn)場上,每一家都不甘示弱,新的優(yōu)惠業(yè)務變著花樣不斷更新。從曾經的按時間計費,到現在的按流量計費;從超出流量后0.03元/KB,到現在宣稱的0.01元/KB。手機用戶也一直在跟著運營商的宣傳變更著自己的套餐。
2月份,記者手機賬戶共產生約4263KB的數據流量,花費35.83元。因記者未辦理上網優(yōu)惠業(yè)務,經計算,顯示單價約合0.008元/KB。而當記者撥通此運營商客服電話詢問時,客服人員明確告知記者,單價應為0.01元/KB。
在網上營業(yè)廳中,記者看到一份更加詳細的清單。清單顯示運營商在24個小時內,分出了優(yōu)惠時段和正常時段。每天晚上的23點至次日早上7點,是所謂的優(yōu)惠時間段,運營商將按照正常時間段內流量價格的一半收取費用。
記者在另一家運營商的網站上看到,這家運營商對套餐、套包超出后的手機上網流量,標出了0.0003元/KB的低價。還有運營商在資費中引入M/T分類計費,M是指多媒體類,T是指文本類。不同的類型,按照不同的單價收費。
如此多樣的、不斷變換的收費方式、優(yōu)惠方式,使得手機用戶要想徹底算清手機上網流量這筆賬,變得愈加困難。
不開機,也會產生流量
濟南一家通訊運營商的工作人員說,現在很多手機軟件具有自動“推送”功能。所謂自動“推送”,便是用戶訂制的內容,由提供商在固定時間向用戶發(fā)送內容。較為典型的例子是天氣預報,以及提供新聞、股票咨詢播報的軟件。這種情況下,用戶并未打開瀏覽器,甚至沒有開機,數據流量也會不斷產生。
華南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賴曉錚副教授告訴記者,以手機“微博”為例,用戶發(fā)一條微博所耗流量不多,而它所耗費的流量,并非只有用戶發(fā)的這幾條微博產生。其他用戶更新的微博,數據也會被“推送”至用戶的手機上產生流量。而這部分流量產生的費用,也需要由用戶本人自己承擔。
業(yè)內人士提醒,為了避免高額手機上網費用,最好設定流量提醒和流量上限“雙保險”。如“超出資費1000元封頂;每月流量20G封頂并斷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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