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違規(guī)辦學,我們處理了一批校長,還沒有處理過縣長。”12日,山東省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驗區(qū)工作會議上,副省長黃勝說,違規(guī)辦學,縣長、分管負責人的責任毋庸置疑。
黃勝說,今后將把實施素質教育納入政績考核指標,建立健全政府、學校、教師等三個方面的考核評價機制,單純以升學率作為衡量標準的局面將逐步扭轉。
黃勝表示,如果某地出現違規(guī)辦學,造成不良影響,今后應該將責任落在縣長、分管負責人頭上,“這是毫無疑問的,否則將造成教育的不公平。”
我省《教育規(guī)劃綱要》提出了教育家辦學“路線圖”:舉辦培訓班,提高黨政領導干部教育領導能力;建立校長任職資格制度;完善齊魯名師、名校長培養(yǎng)實施辦法。
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說,作為國家試點省份,我省將組織“嚴格規(guī)范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標準”試點,今后各縣(市、區(qū))在選拔新任教育局長時要有相應的教育工作經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