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會同市相關部門擬定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11日在其網站上公布。記者發(fā)現《征求意見稿》中對針對房屋出租價格有上漲的現象作出了規(guī)定,即居住房屋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調整一次。
《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居住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次性確定租金;一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調整一次。并規(guī)定除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等情形外,出租人不得單方面調整租金。
針對城市“群租”現象,《征求意見稿》也作出規(guī)定:禁止分割搭建并出租,明確以原始設計用于居住的臥室為最小出租和轉租單位,不得擅自分隔、搭建后出租;廚房、衛(wèi)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的房間不得用于居住出租。 鐘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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