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圣城濟寧消息網訊 (通信員 趙興波 王艷秋 記者 宋延坤)
兩位市中區(qū)的青年,在魚臺、金鄉(xiāng)、菏澤市單縣、江蘇省沛縣,兩省四地猖狂掠奪金項鏈,總價值達16796元。28日,魏某、王某因掠奪罪分辨被魚臺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分金國民幣1.6萬元,作案工具豪爵鉆豹摩托車被沒收,上繳國庫。
2008年9月16日至2009年9月13日間,魏某、王某駕駛摩托車,先后在魚臺縣消防隊門口、金鄉(xiāng)縣供電局附近、菏澤市單縣東關成功街、金鄉(xiāng)縣雞黍鎮(zhèn)輻照中心南加油站北路、江蘇省沛縣沛城礦家樂福超市附近,由魏某開車貼近騎電車行駛的被害人,坐在后座的王某趁被害人不備扯下黃金項鏈的方法,共作案5起, 掠奪犯法總計價值16796元。2009年9月13日魏某、王某在江蘇省沛縣沛城礦家樂福超市附近實行掠奪未遂,在逃跑途中被沛縣公安民警截獲。經法院經審理認為,魏某、王某掠奪他人財物,數(shù)額宏大,其行動均已構成掠奪罪。兩被告人在共同掠奪犯法中積極參與,均起重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法處分,故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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