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歲的梁某是日照人,因長期處于無業(yè)狀態(tài),便想干點小偷小摸的勾當。去年12月31日21時50分,梁某在四流中路一處公交車站附近徘徊,一下子盯上了張某夾在腋下的小皮包,他本想輕輕把皮包抽走,不料被張某察覺,梁某索性搶過包后逃跑;氐郊抑蟹_所偷的皮包,梁某發(fā)現只有一部手機和醫(yī)?ǖ任锲,并沒有其他值錢的東西,隨后便把手機銷贓,獲利150元。
想到自己冒了這么大風險,才得到這么少的錢,梁某覺得不甘心。今年1月1日,他意外發(fā)現張某的名片后,便向其勒索5000元作為贖證費。兩人一番討價還價,梁某同意將贖金減少為1000元。1月3日,張某給梁某匯去了贖證費,梁某通過ATM 機取走了現金。之后,張某向公安機關報案,1月7日警方將梁某抓獲。因案發(fā)后,梁某退賠給受害人1500元,張某同意對其從輕處罰。 相關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