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訴記者,2010年年底,她通過朋友與丁某相識,起初對丁某并無好感,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兩人慢慢產生了一些感情。但隨著兩人的進一步交往,她感覺對方的一些表現讓自己無法接受!八嬖V我,他早已經離婚,兒子也已經結婚,只有他一人在青島做生意。”這名女士說,“但我跟他在交往的三四個月里,從沒見過他的家人,也沒見過他的生意!庇X得對方不適合自己后,她在今年五一前后向對方提出分手,然而對方卻一直不同意!爸钡浇衲晡逶碌孜覀儾耪嬲质帧!边@名女士說,但此后對方仍然聯系她。
“他后來直接帶著錢找到我,說要借給我錢做生意!边@名女士說,由于自己已經跟對方分手,沒有理由再接受對方的借款,因此便當場拒絕了對方。“事發(fā)當天他找到我姐姐家,求我姐姐姐夫幫他求情。”遭到拒絕后,他爬上了附近居民樓的樓頂。
這名女士強調說,“我不欠他的情,更不欠他的錢!庇浾呦胪ㄟ^她聯系上對方,她卻表示自己現在已經沒有對方的聯系方式。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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