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該辦法,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進行補償,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貸款)的,學費補償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辦法中規(guī)定的高等學校指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高等學校在校生是指高校中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在讀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在讀生。
據(jù)了解,國家對每名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shù)慕痤~,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應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復學后,可以按照規(guī)定申請獲得學費資助。申請學費資助的退役復學的高校在校學生每學年資助學費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每學年學費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額進行資助;學費低于6000元的,按照實際學費金額進行資助!
省征兵辦負責人提醒,有參軍入伍愿望的大學生,在校生網(wǎng)上報名時間截至11月5日,在校生登錄網(wǎng)上預征報名系統(tǒng)填寫相關信息,下載打印《高校在校生預征報名登記表》、《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及時交學校有關部門審核。為方便大學生辦理相關手續(xù),未參加網(wǎng)上報名直接應征的男性大學生,征兵期間仍可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補辦網(wǎng)上報名和學費補償代償手續(xù)。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