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法定婚齡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丹麥、芬蘭、波蘭是男21歲、女18歲;瑞士、越南是男20歲、女18歲;德國、意大利是男女均18歲;日本和韓國是男18歲女16歲;菲律賓是男16歲,女只有14歲。相比而言,我國的法定婚齡是世界上最高的。此外,目前法定婚齡在歷朝歷代中也是最高的。唐、宋兩朝都規(guī)定男15歲、女13歲,元朝是男女15歲。1950年為男20歲、女18歲,1980年男22歲、女20歲。
黃細花說,女子14歲、男子16歲左右就已發(fā)育成熟,開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國青少年從性成熟到法定結婚年齡之間的時間長達6年,容易造成一些社會問題。比如“未婚同居”造成事實婚姻,但法律不保護這種婚姻,這隱藏了諸多社會隱患。因此,降低法定婚齡,有利于保護普遍存在低齡事實婚姻一族的合法權益。
晚婚之弊:高齡產婦增加不利優(yōu)生
黃細花認為,由于法定婚齡延遲,導致育齡延遲。目前,我國平均婚齡在25歲~29歲,最終導致高危孕辰比例增加。據(jù)統(tǒng)計,北京的產婦平均年齡達到35歲,比上世紀80年代初增加近10歲。另外中國的剖腹產比例已高達46%。而世界衛(wèi)生組織建議,普通醫(yī)院剖腹產比例不應高于10%,專門收治疑難病例的特殊醫(yī)院,剖腹產比例不應高于15%。因此,降低法定婚齡和生育年齡,有利于優(yōu)生優(yōu)育。
黃細花建議將男女法定結婚最低年齡定為18歲。同時取消男的年滿25歲、女的年滿23歲晚婚年齡限制。黃細花說,雖然晚婚是鼓勵、提倡的,但有誤導性,男女青年24歲時,覺得結婚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情,衍生出“剩男剩女”風行的社會現(xiàn)象。這一現(xiàn)象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嚴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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