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南京4月5日消息 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9億元的重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贛榆縣余旺理財投資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被告人朱小波、張守標、孟慶渠、李富德、宋忠?guī)X、孫加榮、仲偉迎、孫小東、孫傳彩、陳磊十人一年十個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處5萬至10萬元的罰金,同時判決繼續(xù)追繳未收回款項。
法院經審理查明:贛榆縣余旺理財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0日。自2009年以來,以月息2分的高息,向公眾吸收巨額存款,非法吸收存款、發(fā)放貸款遍及南京、徐州、連云港、鹽城、淮安、宿遷及山東日照、臨沂等地區(qū)。截止2010年3月6日,該公司共非法吸收存款191033150元,涉及2532人,扣除存款時支付的利息8752720元,尚有182280430元沒有兌付。截止2011年6月30日,共計追回涉案資金129661630元,尚有5261.88萬元沒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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