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0月16日訊 (記者:費燕妮 通訊員:龐尊璽) 因為與工友發(fā)生糾紛就將工友打成輕傷,王某為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了代價。結果王某沒有吸取教訓,竟然在取保候審期間私自離開居住地,如今王某后悔不已,而他面對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為小糾紛將工友打傷
事情還要追溯到今年的4月份。4月23日晚上11點多,在嵐山一家食品廠工作的王某在魚丸車間干活,聽同車間的工友陳某說,工友王某某第二天要找人把他們兩個打趴下。當晚12點多,即24日凌晨,王某在車間碰見王某某,就問王某某為什么要找人把他打趴下。隨后,兩人就吵了起來。
爭吵的過程中兩人動起手來。王某一個擺拳直接打到王某某的鼻梁上,打的王某某一個趔趄差點倒下。接著王某某想去踹王某,但又被王某一個直拳打到鼻梁上。當時王某某直接就坐到了地上,鼻子流血不止。這時候,其他工友上前將兩人拉開。
取保候審期間傳訊不到案
嵐山公安分局汾水派出所接到報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案發(fā)現場,將作案后正欲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當場抓獲,并依法口頭傳喚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訊問,王某對自己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4月24日,王某被刑事拘留。經鑒定,受害人王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左側額突骨折,兩處均構成輕傷。
5月8日,因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王某被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時,民警明確告知王某,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且要求在公安機關傳訊時及時到案。6月初,當民警找王某了解案件情況的時候,發(fā)現王某已經離開嵐山,聯系方式也已更換。
網上追逃后萊州落網
為依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嵐山公安分局將王某上網追逃。10月11日,在煙臺萊州一網吧內,王某被到網吧巡查的民警抓獲,并移交嵐山警方。
經了解,5月8日,王某被取保候審后,又回到原來干活的食品廠,幾天后就離開嵐山到了東港區(qū)一家食品公司打工。之后,王某的父親受傷,王某就回河南省臺前縣老家照顧父親。10月9日,王某又來到山東。不過為了逃避責任,王某并沒有回到嵐山,而是到了煙臺萊州,最后被民警抓獲。
目前,王某已被批準逮捕,原本可以輕判的王某這次將要面臨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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