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聯(lián)邦法官托馬斯·格里塞此前作出判決,要求阿根廷賦予那些拒絕接受阿根廷主權債務重組計劃的債權人以相同的債務索取優(yōu)先權,并向他們按期支付利息。阿方曾提請上訴但被美國上訴法院駁回,為此阿政府將按債務全額向拒絕接受債務重組計劃的債權人支付巨額利息。
美國法院此前曾賦予阿根廷司法豁免期限,要求阿方最晚于本月16日向美國紐約聯(lián)邦法院提交償付方式建議。阿根廷政府在最后期限到來之前回函紐約聯(lián)邦法院,對美國法院干涉其他國家在美國之外發(fā)行債券的司法管轄權提出質(zhì)疑。
在這份長達27頁的書面回函中,阿根廷政府申請重新審議美國上訴法庭決定,理由是美國法院無權管轄另一主權國家自主處置其美國領土以外資產(chǎn),美國相關法律承認其他國家及其主權財產(chǎn)享有管轄豁免權。
依據(jù)美國紐約聯(lián)邦法官判決,今年12月2日阿根廷應向不接受2005年和2010年債務重組計劃的債權人支付首筆利息,這些債權人中包括不久前要求加納政府扣留阿軍方“自由號”護衛(wèi)艦以迫使阿政府全額償還債務的美國“禿鷲基金”NML資本公司。
阿根廷政府已明確表示,不會屈服于“禿鷲基金”壓力。但是如果12月2日阿根廷方面拒絕向NML公司等投資方支付首筆利息,美國法院會強制提出還債方案,可能的結(jié)果是凍結(jié)阿根廷在美國的部分外匯存款,從而影響其他接受債務重組計劃債權人的索取權益。
對于阿方來講,目前較為棘手的是,在美國法院提出起訴的債權人團體并非都是“禿鷲基金”,其中還有一部分是投資阿根廷國債的退休者。起訴方律師說,和投資垃圾債券的“禿鷲基金”不同,這些人從債券發(fā)行伊始就已買入,他們是真正的金融危機受害者。
2002年阿根廷發(fā)生金融危機,違約外債高達千億美元,阿根廷政府被迫在2005年和2010年兩次實施債務重組。NML資本等禿鷲基金曾在危機后期抄底買入阿根廷垃圾債權,但拒絕接受債務重組,并上訴美國法院要求阿方全額還債。今年10月26日,美國紐約聯(lián)邦法官作出有利于起訴方的判決。
作者:葉書宏趙燕燕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