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在遇到法律糾紛時普遍面臨打官司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等諸多問題。前不久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提出要完善老年人司法救助制度,并向全國各地征集有益范例。在這一點上,濟寧市以“老年法庭”為抓手,通過“老年維權室”滲透進基層的做法,頗具實踐意義。
“沒想到有專門
為老年人辦事的法庭”
“年紀一大,遇上啥事都得過且過,幾乎想不起來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奔易∩綎|濟寧化肥廠宿舍的田大爺坦言自己過去就是“法盲”,然而,一次親身經歷為他補上了老年人維權的重要一課。
體弱多病的田大爺,一直靠微薄的退休金養(yǎng)活自己和老伴。后來兒子因交通事故去世,性格倔犟的他因此與兒子所在單位杠上了勁。然而,問題越激化就越難解決,雙方僵持不下時有人建議他訴諸法律。
此后,田大爺抱著試一試的態(tài)度對單位提起訴訟,在“兒子去世是否算作工傷”取證無果、被駁回訴訟的情況下,市中區(qū)“老年法庭”出面,原市中區(qū)法院老年審判庭庭長徐云鵬在了解情況后,建議他依據省勞動廳相關規(guī)定申領生活費。
由于這一處理符合法律規(guī)定,田大爺獲準重新起訴!袄夏攴ㄍァ眳f助他辦齊了重新立案的手續(xù),該案經二審終審,作出“田大爺兒子所在單位每月為老人支付250元生活費”的判決,并立即強制執(zhí)行。“沒想到還有專門為咱老年人辦事的法庭,真是給俺們撐了腰啊。”田大爺說。
讓田大爺頗為認同的“老年法庭”,就是市中區(qū)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該庭設立于2007年12月,是負責處理老年人婚姻、贍養(yǎng)、繼承等案件的專門審判機構。2008年3月正式開展工作至今,共受理老年人維權案件1249件,審結1197件。由于收效明顯,該做法于2008年5月開始在全市推廣,標志著濟寧市在涉老案件的審判方面實現了規(guī)范化、專門化審理。
把庭審搬到
離當事人最近的地方
今年85歲的任大娘住在市中區(qū)一家老年公寓,生活費一直由4個子女承擔,由于對承擔贍養(yǎng)費用的比例有爭議,子女經常拖繳費用,影響了老人的生活。無奈之下,任大娘一紙訴狀將四個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子女如期提供生活費。
由于任大娘年事已高,又身患腿疾、行動不便,市中區(qū)“老年法庭”決定把庭審搬到離當事人最近的地方,開庭地點最終選在了任大娘的床榻邊。經過幾輪苦口婆心的說服教育,訴訟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這只不過是“老年法庭”尊老辦事的一個縮影。
“由于老年群體的特殊性,為訴訟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很多困難!毙煸迄i介紹,“我們在提供服務的同時,更注重用適合老年人特殊狀況的方式打開他們的心結!
為使自己的工作態(tài)度和老人們的心貼得更近,市中區(qū)“老年法庭”在日常工作中總結出了一套“一簡、二緩、三不傳、四優(yōu)先”的工作方法。
“一簡”即簡化立案程序,做到即收即辦,快審快結;“二緩”指對貧困老年當事人實行緩交訴訟費或適當減免訴訟費辦法;“三不傳”即在案件和審理過程中,對高齡老年人不傳喚到庭,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不傳喚到庭,對居住偏遠、交通不便的老年人不傳喚到庭,采取上門服務、現場開庭等多種靈活審理!八膬(yōu)先”是在立案和審理過程中,對矛盾激化的案件、涉及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的案件、急需解決生產及生活困難的案件、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力的案件優(yōu)先立案、優(yōu)先審判、優(yōu)先執(zhí)行。
不讓老人打“糊涂官司”
從“開庭到街頭,工作到床頭,解疑釋惑在心頭”,把指導調解便民訴訟送進社區(qū);到及時為老年人排憂解難,廣泛開展“巡回審判進社區(qū)”、“指導調解進社區(qū)”和“社會矯正進社區(qū)”等系列活動……如今,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已成為“老年法庭”重要的工作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