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0日開端,濟南交警再次開展針對涉牌涉證違法行動的集中查處舉動,記者現(xiàn)場注意到,不少違規(guī)燃油助力車由于無牌被警方扣留。有交警告訴記者,一旦此類燃油助力車產生事故,在定責時會將燃油助力車歸于機動車,而廣泛無牌無證的車主,本身存在嚴重違法行動,定責時確定“很受傷”。
據(jù)悉,根據(jù)國標,汽油機助力車的最高車速應不大于時速20公里。然而目前市面上幾乎所有的燃油助力車,車速都高于時速20公里,跑個時速五六十公里很“輕松”。很多人買這種燃油助力車,就是貪圖它在市區(qū)道路較為擁堵時“快速、便捷”,燃油時速過快卻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一旦產生交通事故,已經(jīng)掛牌的摩托車因為已經(jīng)繳納了強迫保險,因此保險部門可以介入理賠,但燃油助力車這種輕便摩托車多數(shù)沒有保險,產生事故后對當事人來說,只能獨自承擔事故喪失。
并且,很多車主認為此類車為非機動車,這樣與機動車產生事故,認為是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那按照法律來說,對于非機動車主會在賠償方面有所“傾斜”。但燃油助力車是輕便摩托,這樣產生事故,就要按機動車來定責,而由于多數(shù)燃油助力車主無牌無證,這就存在嚴重的違法行動,定責時確定“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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