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國防理事會法》共6章11款,包括最高國防理事會的組成、運行和職責等有關規(guī)定。該法規(guī)定,國王是最高國防理事會主席、王家軍最高統帥,是國家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的象征。最高國防理事會會議由國王主持召開,國王也可任命首相代主持會議。
柬埔寨國防部國務秘書蒙索潘在國會說,1993年柬埔寨王國憲法規(guī)定,國家需要立法成立最高國防理事會,以領導國防工作。《最高國防理事會法》旨在成立以國王為主席、政府首相為副主席,國防大臣、內政大臣、內閣大臣、外交大臣、財經大臣、王家軍總司令等為成員的國防最高領導組織,維護憲法、國家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推行國防政策和計劃,保障王家軍領導體制的正常運行。
柬王國政府發(fā)布文告說,柬埔寨曾于1956年成立了最高國防理事會,但這一理事會在1975年被取消。
作者:王其冰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