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征兵辦公室獲悉,為做好選擇應征入伍同時又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工作,近日,總參謀部、教育部聯(lián)合出臺了《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辦法規(guī)定被高校錄取選擇當兵的,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后可以復學、資助復學學費,取得高校畢業(yè)證后,享受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等一系列優(yōu)先優(yōu)惠政策。
據(jù)市征兵辦公室主任李旭光介紹,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是指剛剛通過今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普通高等學;蜓芯可猩鷨挝讳浫〉蛲瑫r依法應征入伍未到錄取高校報到入學的學生。入伍高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當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薄、高中教育階段畢業(yè)證,到入伍地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以上證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證代為辦理。
縣級征兵辦公室認真查驗入伍高校新生及委托人有關證件,核實身份,告知入伍高校新生有關保留入學資格相關政策,協(xié)助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委托人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h級征兵辦在完成本轄區(qū)所有新兵交接手續(xù)之后5日內,匯總本縣(市、區(qū))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印章,連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以公函形式發(fā)送至相關高校招生部門。
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請表保留入學資格的有關材料后,依法依規(guī)審核錄取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負責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生個人信息中標注“參軍入伍”,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侗A羧雽W資格申請表》審核加蓋學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備案,另一份連同《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寄送縣級征兵辦?h級征兵辦收到上述材料后,將《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留存?zhèn)浒,并?周內將《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送交入伍高校新生家長或委托人保管。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時,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高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入伍高校新生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學時,原錄取高校合并撤銷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批次且與高考當年錄取分數(shù)線相近的高校入學。原報考專業(yè)撤銷的,由錄取高校安排轉入其他相近專業(yè)學習。
退役后復學的,國家將按照每年不超過6000元標準資助學費,取得高等學校畢業(yè)證后,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優(yōu)先招聘等相關優(yōu)惠政策。(記者 相啟申 通訊員 范廣強 徐金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