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的法庭第一次口頭辯論中,JR西日本鐵路公司稱,不能確認這名28歲男子的自殺是否是因為得了憂郁癥,并拒絕了男子家屬的賠償要求。
據(jù)悉,該男性員工于2009年研究生畢業(yè)后,就任JR西日本鐵路公司的綜合職位。2011年6月被分配至管理鐵道保安設備的部門。自殺前,他負責保安裝置的更換等施工工作,晝夜連續(xù)往返于施工現(xiàn)場和公司,并且周末也要加班。2012年10月,他在離公司不遠的兵庫縣尼崎市內(nèi)一所公寓跳樓自殺。
據(jù)JR西日本鐵路公司測算,在自殺前的一個月,該男性員工在規(guī)定時間外的工作時間為162個小時。而日本厚生勞動省規(guī)定的“過勞自殺”的認定標準為:“加班時間達到約160個小時”。正因此,這名男子的家屬向尼崎勞動基準監(jiān)督署提出申請,要求將其自殺認定為工傷,并已于今年8月獲得認定。
報道認為,鑒于這名自殺男子生前的確長時間加班,JR西日本鐵路公司未來可能會承認存在“不恰當?shù)墓ぷ鳝h(huán)境”,但會就賠償數(shù)額進行談判。http://news.sohu.com/20131027/n388998116.shtmlnews.sohu.comfalse國際在線http://gb.cri.cn/42071/2013/10/27/6992s4298742.htmreport665國際在線專稿:據(jù)日本《朝日新聞》10月25日報道,日本一名就職于JR西日本鐵路公司的男性員工于去年10月自殺身亡。該員工家屬將這家公司告上大阪地方法院,要求賠償 (責任編輯:UN628) 原標題:日本一年輕男子被疑過勞自殺 家屬要求賠償1.9億日元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