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九款、第十款之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會議決定,任命杜宏春為人民政府副金鄉(xiāng)縣長(列副金鄉(xiāng)縣長第一位);張念雷為人民政府副金鄉(xiāng)縣長;馬琨生為公安局局長。免去曹廣州的人民政府副金鄉(xiāng)縣長職務;管洪祥的人民政府副金鄉(xiāng)縣長職務;李慶春的公安局局長職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會議決定,任命李茜(女)同志為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周穎申同志為人民檢查院檢查員。免去王興梅(女)、蘇紅軍、尚培賢同志人民檢察院檢查員職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規(guī)定,會議還決定,免去李繼超同志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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