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于2011年8月,弗朗西斯科和當時和四歲的女兒米婭乘坐巴士。巴士以時速48公里駛過路面一段緩沖帶,比當時車速限制高出一倍。坐在車尾的弗朗西斯科因此被拋上半空,繼而再跌回座椅上,背部猛力撞向椅子。
當時車上沒有其他乘客受傷,弗朗西斯科事后因能行走,被司機指她詐傷,甚至出言威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司機走到車廂內對弗朗西斯科表示:“如果你詐傷,他們是會告你的!辈贿^,弗朗西斯科在送院后證實其中一節(jié)腰椎出現(xiàn)爆裂性骨折,進行了三次手術,日后還需接受更多手術。
弗朗西斯科事后向巴士公司索償,其代表律師指出,弗朗西斯科撞向膠椅的力達逾千磅,相等于被人以錘子猛打。她往后需要的治療費用高達千萬美元。除了彎腰困難及痛楚,傷患亦影響了她的性生活,也難以生育更多孩子。
經過近三年時間訴訟后,舊金山市法院日前下令肇事巴士公司向弗朗西斯科賠償1530萬美元,當中包括給目擊事件的女兒米婭,彌補她所承受的精神痛楚。此案是舊金山市史上個人受傷最大賠償金額的裁決。(老任)
作者:老任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