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考核政審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shù)據(jù)庫。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考核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xiàn)實表現(xiàn)、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己苏䦟徆ぷ魅藛T的組成、考核政審的內容和要求、考核政審的辦法,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經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報省公安廳審核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縣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經市公安局審核并報省公安廳復核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由審批機關印發(fā)《錄取通知》,憑《錄取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guī)定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廳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4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14]1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人員,需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并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其考試時間、方法、程序、內容,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