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11月5日訊 (記者 劉巖)日前,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fā)《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新政主要對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異地公積金貸款做出調整。
連繳公積金6個月可申房貸
外省繳公積金今起可回濟貸款
根據新政策,公積金繳存時間由12個月縮短至半年,借款人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為濟南的,在就業(y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濟南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而就異地公積金貸款方面,早在2008年,濟南就已開辦了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業(yè)務。但在本次新政中,異地貸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國范圍,濟南市戶籍人口在就業(y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證明,在濟南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濟南保持“認房不認貸”
最高貸款額度仍為50萬元
根據《通知》,濟南繼續(xù)執(zhí)行差別化信貸政策。住建部等三部委《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對申請貸款職工的繳存時間作了調整,但對首套房的認定及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未作調整。濟南仍執(zhí)行國辦發(fā)【2011】1號和住建部等4部委【2010】179號文有關規(guī)定,即:借款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為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據齊魯網記者了解到,目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暫不調整。目前公積金中心本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fā)放率已超過85%,為保證公積金資金流動性安全,保持業(yè)務平衡發(fā)展,濟南市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仍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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