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2月23日訊(記者 扈楓)今天上午,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濟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記者在發(fā)布會上了解到,該基金將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能夠得到及時救治的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
據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管理制度,是對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制度的補充,是一項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9月24日,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衛(wèi)計生委、省保監(jiān)局、省農機局聯合下發(fā)《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規(guī)程》后,交警支隊根據《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起草了《濟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民政局、市農業(yè)局的意見,并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
三種情形適用專項基金 72小時內搶救費用預墊付
據濟南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趙洪銘介紹,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墊付差額部分搶救費用;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墊付全部搶救費用;
3、機動車肇事逃逸的,墊付全部搶救費用。
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y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核算。
事后將依法向事故責任人追償 自傷事故不在救助范圍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處處長段培營解釋,受害人是指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所有的自傷事故均不在該專項基金的救助范圍內。值得注意的是,非機動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同樣在該基金的救助范圍內。
此外,救助基金墊付后將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追償。追償時將首先向相關責任人發(fā)送通知書,將償還的方式、金額、期限等信息告知對方。如追償未果,相關管理部門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單位、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有義務協助救助基金進行追償。
記者還在發(fā)布會上了解到,申請墊付搶救費用的主體是醫(yī)療機構;申請墊付喪葬費用的主體有兩個:一是符合救助條件的受害人的法定繼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是符合救助條件的受害人的法定繼承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的殯葬服務機構;或是受害人身份難以確定,經事故處理單位出具相應證明后,代為提出救助申請的殯葬服務機構。
救助程序:
1、各縣市區(qū)公安交警大隊肇事處理中隊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對符合墊付搶救費用的,告知醫(yī)療機構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縣級以上衛(wèi)生主管部門審核的搶救費用證明材料;對符合墊付喪葬費的告知受害人繼承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并受理墊付申請;對未知名死者,告知殯葬服務機構申請墊付喪葬費;
2、收到證明材料和墊付申請后,連同事故受理登記表及現場圖復印件送基金管理機構;
3、基金管理機構按照衛(wèi)生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基本醫(y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yī)療服務設施標準核定搶救費用;按照《濟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核定喪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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