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2月3日訊(山東臺記者 張聰 張洪波)去年12月,臨沂蘭陵出口韓國的2200噸大蒜遭遇退回。對此,蘭陵縣政府已向韓國駐青島領事館遞交了材料為蒜農維權,并聘請了維權律師梳理此事。省商務廳多個處室已聯(lián)合介入并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
去年11月,韓國政府通過招標進口臨沂蘭陵縣產的大蒜2200噸。中標后,蒜農根據標書要求進行備貨,隨后在經過收貨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質檢合格后,將大蒜發(fā)往韓國釜山港口。但貨物到達港口后,韓國農管所以質量檢測不合格為由,要求將貨物返送回中國。這次大蒜退回事件直接導致蘭陵縣三四千戶蒜農損失額1000多萬元。目前,經過多方努力,退回大蒜已部分內銷解決。
蘭陵金億發(fā)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宋加才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我們大蒜賣了不到四分之一吧,要這樣算的話,(損失)還不超一千萬,就包括一些費用都算上。至于大蒜以后能賣個什么價,我們得把錢收回來以后才能算準。”
目前,蘭陵縣政府已向韓國駐青島領事館遞交材料進行維權,并聘請了律師。省商務廳相關處室表示,將關注事態(tài)進一步發(fā)展。
大蒜是山東口岸出口量最大的蔬菜品種,占蔬菜出口量的三分之一。對農產品出口屢次遭受貿易摩擦,專家建議,出口企業(yè)要加強國際貿易規(guī)則的學習,切實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山東社科院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李廣杰稱:“應該有完整的標書,要根據標書的要求對質量嚴格把關,這是第一點,第二是相關的合同要完備。政府的相關部門,應該為相關的企業(yè),出口商,提供相關的信息,相關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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