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訊 (淄博臺記者 王守鵬)從今年開始如果市民選擇用峰谷電價計費方式,早上八點到晚上十點,用電價格要提高了。
據山東廣播經濟頻道《新聞大屏幕》報道,根據省物價部門下發(fā)的通知,在階梯電價的基礎上,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0.37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峰、谷段電價基礎上加價5分和3毛。而選擇了峰谷分時電價的居民用戶,晚上10:00以后用電每度可以省1毛多錢。當然方案也明確,是否采用峰谷電價計費方式市民自愿。
雖然這一政策是鼓勵市民節(jié)約用電,但是也引來了市民的紛紛吐槽,在街頭市民孫女士說,首先她就不會選,晚上十點之后幾乎都睡覺了,誰還用大功率電器。市民徐先生說,這明明就是給夜貓子設置的政策。在網上甚至有網友吐槽,徹夜打游戲終于有借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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