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新聞網訊 11月25日,嘉祥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岳躍國等7人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虛假訴訟案在嘉祥縣法院開庭審理。嘉祥縣檢察院檢察長廉彪與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健出庭支持公訴。
犯罪事實
2009年7月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岳躍國、岳紀祥以“濟寧永大典當行”、“濟寧精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名義對外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岳躍國、岳紀祥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岳省委為骨干成員,以被告人岳俊朋、岳浩、張東升、張彪為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謀取不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依法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就案件事實、證據(jù)、法律適用、涉案財產處置、量刑等發(fā)表意見,7名被告人分別進行最后陳述。
由于本案涉案人數(shù)較多、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來源:嘉祥縣人民檢察院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