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長秦光榮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學習貫徹落實中緬雙方簽訂合作文件中涉及云南的各項支撐政策和中央領導同志觀察云南時所作重要唆使精力,討論《云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劑計劃》,研究貫徹國務院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的有關事項。
會議指出,近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緬甸,出席中緬建交60周年慶祝運動,中緬雙方就進一步施展地區(qū)相連和經濟互補優(yōu)勢,提升雙邊經貿合作程度,簽訂了15項雙邊合作文件。5月底至6月初,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王岐山分辨對我省進行考核調研。在中緬雙方確立的一系列雙邊合作事項中,有許多對我省擴大開放有重要作用,為云南進一步加快發(fā)展供給了重要機會;國務院領導近日考核云南時所作的一系列重要唆使和請求,事關云南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對進一步推動開放合作,加快橋頭堡建設,提升對外開放程度,加快發(fā)展方法轉變,優(yōu)化經濟結構,擴大就業(yè),興邊富民,睦鄰安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戰(zhàn)略意義。省政府決定對貫徹落實中緬雙方簽訂合作文件中涉及云南的重要工作和國務院領導觀察云南時所作的重要唆使進行專項督辦。全省各級各部門要站在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的高度,以強烈的義務感和緊急感,抓緊安排,研究采用有力措施,積極主動做好相干工作;省政府對需要落實推動的各項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實行限時辦結和督辦問責制度,確保中央支撐云南發(fā)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會議決定,根據《勞動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guī)定》和《云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聯合我省2008年以來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物價程度及走勢以及全國特別是西南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程度等因素,以既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實際收入程度和生活程度不降落、又不給企業(yè)增加過重的累贅,既要擴大內需、又不影響我省經濟的發(fā)展,最低工資標準進步的幅度控制與我省GDP和城鎮(zhèn)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加幅度相適應為原則,對我省的最低工資標準作調劑,最低月工資標準平均進步22%左右。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調劑計劃已經按規(guī)定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復批準,自2010年7月1日起履行。
會議指出,住房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與建設廉租住房、改革棚戶區(qū)等都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精力,保持政府組織、社會參與,依法管理、市場運作的原則,因地制宜,積極摸索符合云南實際的公共租賃住房發(fā)展新模式。爭取每年從廉租房中拿出一部分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中配建必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政府投入建設一部分示范項目,同時鼓勵、支撐各類企業(yè)投資、經營公共租賃住房,為群眾安居樂業(yè)發(fā)明良好環(huán)境。
會議研究了推動全省旅游度假酒店建設有關事項,聽取全省宗教工作情況匯報,審議《云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措施(修訂草案)》。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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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 (記者 彭錫)6月13日,記者從省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務會議上懂得到,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復批準,自2010年7月1日起,我省將履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平均進步22%左右。
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聯合了我省2008年以來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物價程度及走勢以及全國特別是西南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程度等因素,以既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實際收入程度和生活程度不降落,又不給企業(yè)增加過重的累贅,既要擴大內需,又不影響我省經濟的發(fā)展,最低工資標準進步的幅度控制與我省GDP和城鎮(zhèn)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加幅度相適應為原則,對我省的最低工資標準作調劑,最低月工資標準平均進步22%左右。
具體調劑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qū):從680元調劑為830元,增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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