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廣東省實行〈中華國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措施〉》(以下簡稱新《方法》)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實行16年的舊版《方法》和《廣東省疏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措施》同時廢除。據(jù)悉,新《方法》將更有效地保證殘疾人的權益。
《方法》修訂的第一大亮點是“縣級以上國民政府應當優(yōu)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工作,對零至六周歲殘疾兒童免費供給包含早期篩查、康復領導、醫(yī)療康復、幫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內(nèi)容的搶救性康復服務!边@將使全省10多萬0-6周學齡前殘疾兒童受益。廣東省殘聯(lián)表現(xiàn),正抓緊組織草擬具體實行細則,爭取盡快上報省政府批準實行。
新《方法》還明白,“有條件的處所應當建設具有教導、康復、養(yǎng)護功效的綜合性殘疾人教養(yǎng)實驗學校”,重點解決不合適在普通教導機構就讀的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失明、失聰、腦癱、孤單癥等殘疾兒童少年的任務教導問題。
在殘疾人福利待遇上,新《措施》明白了各項補貼:對任務教導階段且家庭經(jīng)濟艱苦的殘疾學生給予適當?shù)纳钯M、交通費等補貼;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特別艱苦的殘疾人在低保、五保戶待遇的基礎上給予生活補貼金;殘疾人居家安養(yǎng)的,給予護理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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