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參加旅游運動,要與旅行社簽訂盡量詳細的旅游合同,除對旅游行程等進行約定外,對購物運動安排也要明白約定,要明白購物次數、地點、重要商品和每次購物的最長時間,并標明旅游者有是否購物的自由選擇權。
第二,參加赴港旅游,對旅行社及導游人員安排的購物運動須謹慎看待,如產生被旅行社或導游逼迫購物、限制離店和因拒絕參加購物運動旅行社或導游拒絕持續(xù)履行合同、供給服務,或者以拒絕持續(xù)履行合同、供給服務相要挾等情況,應向香港旅游當局舉報,請求予以禁止,也可在結束旅游運動后,向組團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第三,旅游者參加旅游運動時,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德、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不要單純尋求“便宜”,避免落入低價旅游陷阱。
第四,進步旅游服務質量是旅游企業(yè)的義務,要以高品德的旅游產品和優(yōu)質的服務博得市場,摒棄低價競爭的短期行動,自覺保護旅游市場秩序。
第五,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旅游市場監(jiān)管,嚴正查處旅行社低于成本的違規(guī)經營行動,認真受理旅游者的投訴,切實保護旅游花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周熱門旅游景區(qū)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