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題為《任志強華遠地產疑曾偽造公文?》的報道將“地產大鱷”任志強及其所在華遠地產推向輿論浪尖。該報道稱,任志強所在華遠地產可能涉嫌一起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xù)的案件。
昨晚,華遠地產發(fā)表澄清公告,表示“與事實存在巨大差距”,并稱偽造公文事件與華遠地產并無關聯(lián)。此前對該報道意外沉默的“任大炮”——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昨天也在其微博上首度表明立場,為華遠地產喊冤:“新聞總在報道各種商品造假事件,如大米,看來中國市場最缺的是契約精神”,他自認心中坦然,“不會被媒體與謠言亂了陣腳。 ”
零溢價轉讓“問題土地”?
在西安吉祥村十字的東南角有一塊雜草叢生的荒地,多年來無人問津,近日地產大鱷任志強及其華遠地產卻因此成為輿論焦點。原來8月19日,國土資源部對外通報了7宗土地違法違規(guī)案件,其中包括西安市立豐御海置業(yè)公司的一處地產——西安市雁塔區(qū)小寨西路13號地。該地涉嫌3項違法行為:一是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xù);二是侵占國有土地收益,這家公司將政府批準轉讓建筑面積由10萬平方米改為26萬平方米;三是這塊2007年依法轉讓的土地,至今只完成部分拆遷,即土地處于閑置狀態(tài)已達3年以上,嚴重違規(guī)。
核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于2007年出現(xiàn)違法違規(guī)行為時,其控股股東正是地產界大腕任志強旗下的華遠地產 (當時的北京華遠)控股子公司華遠置業(yè)。而華遠集團接下來的一系列蹊蹺行為更讓人懷疑該集團與違法案件有直接關聯(lián)。
根據2009年華遠地產的年報顯示,2006年10月,原北京華遠與西安立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 “西安1001工廠項目(即13號地項目)合作開發(fā)框架協(xié)議”,約定立豐房地產將其完全控股的立豐御海置業(yè)公司80%的股權轉讓給北京華遠。也就是說,2007年立豐御海在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xù)時,華遠地產持有該公司80%股權,這意味著,華遠地產與該起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xù)的案件可能有直接關系。
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2009年12月,華遠與立豐房地產再次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將所持有的御海置業(yè)80%的股權悉數歸還立豐房地產,轉讓價為1200萬元,這與前一次轉讓無溢價變化。緊接著,雙方又簽訂股權質押合同,約定立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權質押給華遠置業(yè)。這個時間段,正是國土部對西安市雁塔區(qū)小寨西路13號地塊進行查處的時期。因此,有媒體質疑,華遠地產在去年底以零溢價轉讓御海置業(yè),目的就是要將“問題土地”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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