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十周年之際,山東省普通話推廣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大會在濟南召開。副省長黃勝表示,依法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有重要意義。
黃勝充分肯定了我省語言文字工作10年來取得的顯著成績。他提到,過去開會,領(lǐng)導干部說普通話下面都笑,現(xiàn)在基本都能使用普通話,盡管普通話水平參差不齊,但都是非常大的進步。
黃勝指出,依法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對于提高國民素質(zhì)、發(fā)展科學文化、加快經(jīng)濟文化強省建設(shè)具有重要意義。但山東方言復雜,地區(qū)、城鄉(xiāng)語言差異大,不規(guī)范用字用語比較常見。黃勝說,前幾天在濟南參加一個表彰儀式,儀式搞的很隆重,也很有意義,但主持人和一個主賓的發(fā)言,都是用濃厚的方言來講的,讓人一下子覺得有些不和諧。還有一次,他坐在車上聽到的廣播,也是方言欄目。
“當然,對方言節(jié)目要寬容,不能簡單地否定,這需要一個過程。”黃勝強調(diào)媒體要有社會責任感,“媒體在起什么樣的引導作用?考沒考慮到負面影響?”黃勝表示,類似的方言節(jié)目,今后在時間和時段上都要調(diào)整,時間要逐步減少,并逐步退出黃金時段。
黃勝認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普及是社會文明程度的表現(xiàn)。到2012年底,普通話要成為縣級城區(qū)學校、幼兒園的校園語言,成為鄉(xiāng)村學校、幼兒園的教學語言,有條件的學校要提前實現(xiàn)這一目標。爭取用五年時間,有10%以上的中小學成為省級達標學校。黃勝說,“如果再下去若干年,從學校出來的學生不能說普通話,參加外事活動不會說外語,那將是教育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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