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一些私立學校從汽車公司租賃客車作為校車接送學生。本報記者 李珍梅 攝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在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和嚴格規(guī)定。11日,記者了解到,青島有不少大型汽車企業(yè)開展校車業(yè)務,但面對新規(guī),一些民辦校車不符合要求,而購置國標校車的話,投入成本又太高。為此,有民辦校車公司考慮退出或轉行。
“安捷校車”是島城幾家公司聯合推出的“民辦校車”。目前有24部旅游大巴從事校車運營,每天接送近800名學生。收費標準為雙程每個月300元,單程為200元。隨著《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安捷校車”運營公司的負責人張毅卻有了退出校車運營的想法。
“如果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目前開展校車業(yè)務的車輛,不太符合要求,也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校車,或許我們將來要退出或考慮改行。”張毅坦言,《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某些要求很高,對民辦校車不利。
張毅說,公司目前還沒有購置符合國家標準校車的計劃。“一是校車成本投入高。以一輛7.5米長、同一配置的校車和旅游車相比,校車的購買價格要26—27萬元,而旅游車的價格只要22-23萬元。校車一年實際使用時間只有9個月,而且專屬性很強,只能作校車用。這樣算下來,運營校車一年的利潤是旅游車的一半。”張毅認為,即便政府準入,將他們納入“正規(guī)軍”,門檻也肯定低不了。
11日,記者從青島新世紀學校、青島大學附屬中學、青島銀海學校等多所私立學校了解到,這些學校除了有自己購買的校車,還和一些大型汽車企業(yè)簽訂合作協(xié)議,承擔學生接送業(yè)務。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后,我們很關注新要求,目前還沒接到有關部門的進一步要求,校車運營模式還是按照以前的規(guī)定來。”青島銀海學校分管校車工作的負責人說,學校采購了5部校車,其中有1輛大鼻子校車。此外,學校還向幾家公司租賃了一部分車輛接送學生。
“不管下一步青島對校車有何更具體的要求,我們都會按要求使校車規(guī)范化。”上述負責人說。
青島新世紀學校除了自己配備3輛校車,還從青島城投旅游汽車有限公司租賃了20輛大客車。“學校直接和公司簽訂合作協(xié)議。接送學生的車輛都是有營運資質的,而且要接受教育、交警等部門的監(jiān)督和嚴格檢查!缎\嚢踩芾項l例》出臺,校車運營將有法可依,監(jiān)督也有據可循。”新世紀學校校長郭青偉說。(記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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